关于开展十二月份学位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浏览次数:4558



各院系:

为规范有序开展学位评定工作,做好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安排,现对12月份学位评定工作时间节点及要求做如下说明。请各分会按时按要求完成各节点的工作。

一、申请学位的研究生

12323:59前,完成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工作。

1、博士、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及要求请分别见附件1、附件2

2、学位数据上报填写指南请见附件3

3、学位申请材料有关表格、填写说明、论文封面模板等请见附件4


二、院系分会

12817:00前,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投票表决结果统计表、博士学术成果清单、国图封面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提交至学位办。


本次学位评定工作全部在系统中完成,请认真仔细阅读附件中的提交指南。

特此通知。


附件1 博士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指南.xlsx

附件2 硕士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指南.xlsx

附件3 学位数据上报填写指南.docx

附件4 学位申请材料压缩包.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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