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太古奖学金赴香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9浏览次数:3516


根据教育部《关于遴选2019-2020学年度“太古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候选人的通知》(教港澳台【2018384号),香港太古公司设立奖学金资助大陆六所高校学生赴香港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其中普通法硕士一人,经济学硕士一人,选拔条件如下:

 1、在读硕士生。申请人须已经获得由以下六所大学中任何一所的法律或经济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沙龙会s36手机版、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

 2、两年之内取得新托福IBT90分或者雅思考试同等成绩。经济学法硕士已参加GRE考试且数学成绩在3%以内,

 3、申请者是出生于198991日(不含)之后的中国公民。

请拟申请该项目的同学于1010日下班前将申请材料交到仙林校区行政北楼902

申请材料如下:

 1、国际交流项目推荐表(http:/30/d3/c1023a12499/page.htm);

 2、有效TOEFLIELTSGRE成绩单;

 3、简历(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别、手机号码、学习经历等);

 4、自荐信,阐明学术背景及说明对此项目的兴趣所在;

 5、研究计划书;

 6、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在校成绩单。

 8、一篇英文

以上材料除国际交流项目推荐表、外语成绩单外,均需中英文各一份。

经学校推荐被录取者,不能随意改弃,以免对外造成不利影响。



                                                                             研 究 生 院

O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