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姓名更正

发布时间:2014-10-15浏览次数:3856

1、因报考登记表填写错误需要更正身份证号、姓名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l 报考登记表(请询问本院系研究生秘书或其他负责保管的老师);

l 本人的户籍证明(加盖公章),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开具,户口在南大的可到保卫处开身份证复印件;

l 本人更正身份证号或姓名的申请,须本人签名,院系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l 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第二份可用复印件)送本院系教务老师处,提交沙龙会s36手机版专业学位办;

沙龙会s36手机版依此将学校系统中的身份证号进行变更,学信平台上的信息由学校按规定流程向教育厅、教育部申请审核、更正。

2、因身份证重/错号需要变更者,请提供以下材料:

l 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重/错号证明(公安部统一格式,有负责人签字及红色公章);

l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l 将上述材料一式两份(第二份可用复印件)送本院系教务老师处,提交沙龙会s36手机版专业学位办;

沙龙会s36手机版依此将学校系统中的身份证号进行变更,学信平台上的信息由学校按规定流程向教育厅、教育部申请审核、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