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4450
各院系:
十二月学位评定工作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研究生:12月3日前,完成答辩、学位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1。
院系:12月7日前完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附件1 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指南.docx
附件2 教育部学位信息采集系统填写指南.docx
附件3 博士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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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