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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龙会s36手机版关于对未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学业的2015级博士研究生刘小波拟予以退学处理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10


根据《沙龙会s36手机版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取得学籍后,最长修业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8年。对于未能在第9学年9月份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开会讨论之前完成论文答辩且提交相关材料至沙龙会s36手机版的博士研究生,学校将视之为自动中止学业,予以退学,准予肄业。”

本校2015级博士研究生刘小波已经超过最长修业年限,根据上述规定,应予退学处理。

对法学院2015级博士研究生刘小波(学号:DG1505011,专业:法学)本人的拟予以退学处理告知书,经学校多次联系未获刘小波本人回应。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五十五条规定,向其公告送达沙龙会s36手机版拟予以退学处理告知书。自2023928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在公告期内,相关研究生可向所在院系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20231127公告期满后,学校将依据《沙龙会s36手机版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其正式予以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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